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杭师大办〔2024〕34 号)文件精神,学院成立领导小组,确定专业转换工作实施细则。并在专业转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院纪委的全面监督下开展工作。
1、专业计划接收人数
国际商务专业计划接收11人(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4人;申请考核计划接收7人)。
会计学专业计划接收14人(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5人;申请考核计划接收9人)。
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计划接收14人(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5人;申请考核计划接收9人)。
电子商务(数字经济创新实验班)专业计划接收8人(其中申请认定计划接收3人;申请考核计划接收5人)。
招收未满人数,可延至下次申请考核使用。
2、考核身体要求、选考科目要求
考核身体要求:无特殊要求。
选考科目要求:申请认定者须与高考选考科目一致。
3、考核方式
根据文件要求,若申请认定人数不超过专业公布的接收人数,经学院审核、教务处审定直接转入;若申请认定人数大于专业可接收人数,由学院考核(面试),教务处审定。上述申请认定学生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转入新专业学习。
4、考核具体操作实施
(1)申请认定者,若转专业申请认定人数大于专业可接收人数,如全为同一省份,则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如不全为同一省份,则由学院进行面试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2)面试时间、地点
时间地点:11月2-4日待定,下沙校区。
具体另行通知。
学院将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,考核结束后,拟接收的学生将在学院公告栏上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联系人:陆妙莉
电话:28861236
地点:下沙校区行政楼216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