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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
作者:20090052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19  点击:83


各位老师:

根据学校安排,2023-2024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已经开始。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关系大家的切身利益,请大家认真对待,根据这一学年的情况进行自评,填写《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》(附件1),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725前发系主任;各系主任对系内教师的本科教学工作业绩分数进行核算,并组织进行系部打分和评优,9月2日中午11:00前发教学办复核;教学办将复核后的考核情况提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,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确定教师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。整理好的材料将会进一步在院内进行公示。

温馨提醒

1、请大家在表中注明获奖年月、具体内容,并提供获奖或表彰的支撑材料;工作量支撑材料可直接到教务系统查询下载。除客观原因外,未提供支撑材料的视为材料无法认定。

2、根据学校文件,考核学年教授课堂教学工作量未达到 64 学时、副教授未达到 96 学时、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位居所在学院(部)后 50%者不得评为优秀。具体见学校通知。

 

附件1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2024

附件2杭师大教〔2014〕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

附件3杭师大阿里巴巴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4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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